面议 | |
1 | |
不限量 | |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3天内发货 | |
肯尼亚pvoc |
肯尼亚PVOC认证操作手册——肯尼亚KEBS版本
出口肯尼亚及肯尼亚PVOC/COC认证知识
1. PVOC计划概述
PVOC计划是一项适用于各出口国产品的符合性评估计划,以确保产品符合适用的肯尼亚标准、经批准的规范和其他适用法规。
1.2. PVOC计划的法律基础
PVOC计划于2005年9月29日由KEBS通过发布第号法律公告启动。2005年7月15日第78号,由当时的贸易和工业部长发布。本法律公告已被第号法律公告取代。2018年6月19日第127号。2019年12月5日,贸易、工业和合作部内阁秘书撤销了该法律公告,并发布了第183号法律公告。
2020年4月28日,第183号法律公告被撤销,取而代之的是第78号法律公告(附件4)。该计划也完全符合WTO TBT协议第5条的规定。
1.3. 计划的目标
确保消费者的产品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
确保合规货物在入境口岸清关,从而促进贸易。
通过确保进口产品符合与当地制造产品相同的要求,保护国家免受不公平贸易做法和不合格产品倾销的影响。
维护。
以防止欺骗性贸易行为。
提高进口港进口货物清关效率
1.4. 程序的操作
该计划由经认可的第三方检验公司代表KEBS运营。
根据距离和贸易量,世界被划分为十九(19)个区域。此外,该计划还为大多数区域提供多个合作伙伴,以提率。
认证的依据是肯尼亚标准、经批准的规范和其他适用法规。
2. 术语和定义
COC–合格证书
COI-检验证书
COR-机动车辆宜于道路上使用证书
DVS-兽医服务部
IDF-进口申报单
KEPHIS-肯尼亚工厂卫生检查局
NCR-不合格报告
PCPB-虫害防治产品
PPB-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
PVOC–出口前标准符合性验证
PVOC合作伙伴-KEBS-的检验和认证公司。
QMS-质量管理体系
RFC-认证请求
WETC-弃权评估技术
移动设备-指推土机、农业/工业机械、挖掘机、平地机、碎石机、压路机、叉车、轮式装 载机、铁路车辆/货车、沥青铣刨机、移动式起重机和其他越野车辆。
3. PVOC计划下的责任
3.1. 进口商
a) 确保以规定的形式通知KEBS进口任何商品的意图
b) 通过认证请求(RFC)通知PVOC合作伙伴。
c) 确保其供应商熟悉相关肯尼亚标准、经批准的规范和其他适用法规中规定的进口质量要求,并确保其货物附有PVOC合作伙伴颁发的合格证(COC)、检验证书
(COI)或车辆性能证书(COR)。
d) 确保进口货物符合肯尼亚标准、批准的规格和其他适用法规。
e) 确保未按照上述(B)项要求附有COC、COI或COR的货物在从进口港放行之前提交给KEBS进行目的地检查和/或测试。
3.2. 出口商
a) 通过进行测试,确保其产品或货物在装运前符合肯尼亚相关标准、批准的规范和其 他适用法规规定的要求。
b) 确保在发货前,的PVOC合作伙伴已为所有受PVOC计划约束的产品签发了COC、 COI或COR。
3.3. PVOC合作伙伴 KEBS已与八(8)家检验公司(PVOC合作伙伴)签订合同,开展PVOC活动。它们是:
a) 一般商品
这些合作伙伴的作用是在原产国对进口到肯尼亚的一般货物、机动车辆、零部件和移动设 备进行符合性评估活动。这些活动包括检查、取样、测试、对满载集装箱进行密封,并在 适用的情况下签发COC/COIS/CORS/NCR。
除非出口商另有书面要求,否则应与出口商联系安排检验,并在收到出口商填妥的认证申 请表和其他相关文件后,在四(4)个工作日内(海运)和一(1)个工作日内(空运)对 商品进行实物检验。
注:进口商或出口商在发布终COC/COI/COR之前,确认PVOC合作伙伴提供的COC/COI/COR 草案中的详细信息。KEBS不允许在发行后进行修改
在收到出口商/进口商的终文件并满足付款条件后的两(2)个工作日内(海运货物)和一 (1)个工作日内(空运货物)签发合格证书,其中验证货物符合适用标准、规范和/或法规。
3.4. KEBS根据《标准法》第496章、《肯尼亚法律》和《2020年标准(标准符合性验证和其他适用法规)法令》的规定,确保只有商品才能进入该国,从而在促进公平贸易实践的同时,保护消费 者的健康和安全以及环境。
3.5. 伙伴机构 所有其他负责国际贸易业务的机构应继续负责根据现有法律框架履行其各自的任务,但
须遵守2019年6月4日的通告参考OP/CAB 9/83A提供的指导方针。
4. PVOC范围
所有运往肯尼亚的进口货物,包括受合作伙伴机构监管的货物,除法律公告(附件4)附表中所列的货物外,均应在装运到该国之前或在目的港进行原产国或供应国的强制性认证。如果没有供应国PVOC合作伙伴签发的COC/COI/COR,附件3中的产品不得进入该国。
5.肯尼亚PVOC认证流程
5.1认证机构
目前大中华区共3家机构获得肯尼亚KEBS授权执行PVOC计划,分别是CCIC(中检),WSCT(深圳世标),HANSOM(中地汉盛)
5.2各机构负责区域
WSCT(深圳世标)华南区,包含广东,福建,海南,广西,香港,澳门,台湾
CCIC(中国中检)华东等
HANSOM(中地汉盛) 东三省
5.3. 一般货物的认证路线
PVOC计划旨在通过提供四(4)种获取COC/COI的可能途径,为出口商和进口商提供大的灵活性。适用的路线取决于出口商向肯尼亚发货的频率以及他们在申请认证时初能够证明的合规程度。
5.3.1. 路线A(委托检验和测试)
在这条路线下,装运的产品经过测试和物理检查,以证明符合相关标准和监管要求。这条路线对贸易商或制造商出口的所有产品开放。此外,该航线下的所有集装箱货物由合同检验机构进行密封,并在COC中注明密封和集装箱编号。
以下产品仅有资格获得途径A认证:
动物和渔业产品(新鲜和冷冻-未进一步加工)
散装石油产品和基础油
散装谷物和豆类,如大米、小麦、大麦、豆类、玉米等。
食用食用油
肥料
新鲜乳制品
新鲜的园艺产品
液化石油气(LPG)
摩托车头盔
钢,如扁钢、角钢、槽钢、圆钢、变形钢筋、RHS和SHS
糖
轮胎
二手或二手商品
5.3.2. 途径B(产品注册)
该途径通过PVOC代理对此类产品进行注册,为具有合理和一致质量水平的商品提
深圳世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 |
周争胜 |
|
无 | |
13530227809 | |
无 | |
无 | |
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宝石路宝石科技园A栋一层-三层 | |
产品检测,产品认证 | |
http://shibiao123.b2b.huangye88.com/m/ |